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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果然,BOSS才是最适合的职(第2页)

      杜笛问了问,尽管檀琴只比杜笛大了两岁,还但只是刚刚处于学字的时刻——再次体现了封建社会中,奴婢与主人之间的教育差距。已经十五岁的筱婉,对于一般地文字书写倒是胜任,可杜笛还是发愁啊:靠筱婉以及自己这龟速的毛笔字,得写到什么时候才是头啊……

  

      啊咧,自己把现在的身份怎么忘记了——现在的杜笛可不是后世的那个小**丝,现在自己假假也是杜相府的三郎君啊,自己身边虽然只有小猫三两只,可是相府内的人才资源多啊——只要是做正事,自己就可以向母亲申请人手支援啊……**丝思维是得一定要抛弃的,现在自己可不是单枪匹马,累死累活的时候了,自己现在也是杜如晦相府有限事务公司的第三顺位继承人哪,动用相府的财力资源、人力资源,只要是做正事,那是妥妥的了!

  

      想到这儿,杜笛就想给自己来一巴掌——自己在后世还是淳朴的贫下中农的思维方式,凡事儿都得要自己去抗,关键是现在哥们变成有钱有权的人了——当然,还只能是理论上的第三顺位继承人,以后再要做事,自己只要动动嘴,自然会有人去跑断腿的!哦,万恶的剥削阶级,万恶的老板们……感觉好酸爽嘢!

  

      这个鹅毛笔似乎也不是必要的东西了呢……算了,还是继续制作吧,总得有一些东西是要自己亲自去做的——比如说,府内塾师布置的"课后作业",老杜兴致来了之后布置的"家庭作业"……这些总得要自己去做,要是找人代笔,那绝度是寿星佬上吊——纯属活够了!就算是找人捉刀,最后也得需要自己抄写一遍才能糊弄住人!这个自己在后世从小学到初中,那经验值绝对是岗岗滴……

  

      思维清晰,念头通达了,就好像憋了好几天的那啥,终于能够拉出粑粑来——那么爽,怎能一个字表达得了!

  

      自己还是专心于"发明家"、"大匠"、"巧工"、"点子公司"这种摇扇子装逼的家伙好,至于干活的人,自然得是这个时代真正的技术家才行!怪不得世间一切事都"略懂,略懂"的诸葛丞相和英俊潇洒的周都督,都最喜欢羽扇纶巾,关键是摇扇子这个活儿,要舒服些——当然,要想真正摇出水平,能够青史留名,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情,也就诸葛丞相这种智力近神、似妖的人,才能干好!剩下的,要么是装逼的,要么就是傻逼的了!

  

      看来,自己这个冒牌"发明家"的帽子是要戴定了!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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